縮短修業年限,大三同學於大四先修研究所課程,大學畢業後一年即可取得碩士學位
- 申請資格
大學部三年級(含)以上之學生
申請時間:每年三月、十月
3月前申請可於下一學期,9月開學時就可以開始選修碩士班課程
10月前申請可於下一學期,2月開學時就可以開始選修碩士班課程
- 申請表單
請至銘傳首頁選取電子公文與表單系統,路徑 :學生資訊系統/工作項目/電子表單系統/ 學士生五年一貫課程申請表(表單編號1457)
- 資格評分標準
書面審查資料:歷年成績單乙份、自傳乙份、其他有利申請之證明文件
書面資料佔100%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