碩士班專區

Master of Education

銘傳大學學士生五年一貫課程修習辦法

銘傳大學各學系學士生五年一貫課程申請資格及審查標準

關於五年一貫
大三同學於大四先修研究所課程,大學畢業後一年即可取得碩士學位

申請資格
大學部三年級(含)以上之學生
申請時間:每年三月、十月

  • ​3月前申請可於下一學期,9月開學時就可以開始選修碩士班課程
  • 10月前申請可於下一學期,2月開學時就可以開始選修碩士班課程

學分規定
學士班學生修習之碩士班課程,成績達柒拾分以上者,得於畢業時申請不列計大學部畢業學分證明,並於錄取本校碩士班後據以辦理抵免

申請表單
請至銘傳首頁選取電子公文與表單系統,路徑 :學生資訊系統/工作項目/電子表單系統/ 學士生五年一貫課程申請表(表單編號1457)

資格評分標準
​書面審查資料:歷年成績單乙份、自傳乙份、其他有利申請之證明文件
書面資料佔100%

選課
學分採認,申請表審查通過後的下一個學期,即可選修教育研究所碩士班課程 ,畢業年度參加碩士班考試,取得碩士班資格 ,原畢業年限取得本院學士學位,碩士班入學當學期二週內至所辦繳交 1.抵免單 2.成績單 

計畫書/論文口試專區

Proposal /Final  Defense

計畫書/碩士論文口試時,請檢附Turnitin 論文原創性報告予口試委員,並請指導老師及口委於報告右下方空白處簽名

圖書館Turnitin比對系統專區(請點)
Turnitin 論文比對系統操作手冊-銘傳大學圖書館提供(下載)

    離校注意事項專區

    Graduation Assessment

    計畫書封面

    • 雲彩紙
    • 顏色(二選一)
    • 內文(單/雙面皆可)

    碩士論文封面

    • 寶藍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