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專區
碩士班專區
Master of Education計畫書/論文口試專區
Proposal /Final Defense關於五年一貫
大三同學於大四先修研究所課程,大學畢業後一年即可取得碩士學位
申請資格
大學部三年級(含)以上之學生
申請時間:每年三月、十月
- 3月前申請可於下一學期,9月開學時就可以開始選修碩士班課程
- 10月前申請可於下一學期,2月開學時就可以開始選修碩士班課程
學分規定
學士班學生修習之碩士班課程,成績達柒拾分以上者,得於畢業時申請不列計大學部畢業學分證明,並於錄取本校碩士班後據以辦理抵免
申請表單
請至銘傳首頁選取電子公文與表單系統,路徑 :學生資訊系統/工作項目/電子表單系統/ 學士生五年一貫課程申請表(表單編號1457)
資格評分標準
書面審查資料:歷年成績單乙份、自傳乙份、其他有利申請之證明文件
書面資料佔100%
選課
學分採認,申請表審查通過後的下一個學期,即可選修教育研究所碩士班課程 ,畢業年度參加碩士班考試,取得碩士班資格 ,原畢業年限取得本院學士學位,碩士班入學當學期二週內至所辦繳交 1.抵免單 2.成績單
計畫書/碩士論文口試時,請檢附Turnitin 論文原創性報告予口試委員,並請指導老師及口委於報告右下方空白處簽名。
- 碩士班計畫書口試 畢業條件檢核表(下載)
- 碩士班計畫書口申請記表(線上申請) 請與指導教授確認相關資訊再填寫
- 請於口試前一個月10號前填寫線上申請表單,填寫後請致電所辦確認是否填寫完成。
EX:5月23日口試,請於4月10日前填寫申請表單 - 計劃書口試前請繳交
1.學術倫理教育修課證明(紙本)
2.口試申請表(紙本) (指導老師需親簽)( 下載.odt .pdf)
3.口委推薦表(紙本) (指導老師需親簽)( 下載.odt .pdf)
4.參加兩場計畫書口試紀錄證明表 ( 下載.odt.pdf)
5.平裝本的論文計畫書 - 計劃書口試後請繳回
1.論文成績單 ( 下載.odt .pdf)
2.論文評分表 ( 下載.odt .pdf)
3.原創性比對(指導老師及口委親簽) (下載.odt .pdf)
碩士及碩專班比對結果需低於30%
- 碩士班計畫書口試 表格(下載)
- 碩士班計畫書口試自我檢核表(下載)